简介:听说金养了一只和他本人一点都不相像的宠物,凯莉决定问一问到底是哪里不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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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说宠物像主人,但金的宠物和他本人一点也不像。
金是个单纯又天真的人,就连天天嫌弃他的发小也不得不承认,这一点算是他难得的优点。公道上来说,金是个百分百的好人。善良正直,勇往直前,像一只精力充沛的小动物,无害而充满活力,让所有靠近他的人忍不住会心一笑。
但他的宠物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力分子,以至于在我听闻金捡到它之后的每一天,金都会带着新的伤口出现在教室。伤口有时在面颊,有时在手臂,纱布和创可贴交替出现;有时不多的时候,他会穿着衬衫,扣子从下到上口的规规矩矩,细白的脖颈上便只露出斑斑紫痂。
这些伤痕让不少痴情于他的少女碎了一地的玻璃心,同时激起了她们的母爱,以至于每每看见他的眼神都充满了慈爱。
然而金这个傻小子对这一切并不知情。
上课铃已经响了十来分钟。班主任丹尼尔抬头看了一眼门外,不着痕迹地叹了口气,走下了讲台。教室里朗朗的读书声并没有因此中断,透过玻璃,我看见金满脸诚恳,一边点头一边说着什么,多半是在解释自己为什么迟到,接着做出保证等等等等。丹尼尔再次叹了口气,挥挥手让金进了教室。
他快步走到我身边,拉开凳子坐了下来。
“这次是什么理由啊?”
“扶老奶奶过马路结果她坚持要收我当王位继承人,”他一边掏课本一边跟我胡侃,“我觉得我有当主角的命。”
“别想了,你只有继承今天值日生王位的命运。”我冲他撇撇嘴,“丹尼尔每次都这么好心放过你,羡慕啊。”
“啊,对了。”
他不明所以地看向我。
我指了指他的脖子:“又被你家主子挠了?”
“啊啊这个吗……对啊哈哈,”提起这个,他有气无力地笑了两声,“明明养了这么久,还是天天对我亮爪子。”
“听上去还真是很伤脑筋啊,”我同情地点点头,“野猫不好养熟的,你家那位还是只公猫——要不要考虑去做个绝育什么的?”
“诶?绝、绝育?!”他像是被这个提议吓到了,耳尖泛红着拔高了声音。这声音在读书声中略显突兀,引得丹尼尔向下又看了一圈。
我连忙揪了一把他的大腿:“小声点!你想死吗?”
“对不起……可是凯莉你也很大声啊——痛痛痛!”金皱着脸,可怜巴巴地吸了吸鼻子,“为什么突然说到绝、呃,绝育啊?”
“因为你这傻子天天这么被抓也不是个办法吧,”敲着钢笔,我指了指他脖子上的绷带,“春天快到了,发情期的猫会更加暴躁的。”
金的脸更红了:“发情期影响应该不会很大吧……其实他平时很乖的。”像是知道自己的辩解毫无说服力,他又小声补了一句:“而且绝育太残忍了。”
“你不觉得对你自己残忍吗,”看着他的表情,知道我算是说了一句废话,“算了算了你爱怎样怎样吧,不跟猫奴论短长。”
“嘿嘿……”金无意识地抓了抓绷带,露出泛红的边缘。
下课铃刚响过,丹尼尔把教案摞在一起,走出了教室。教室里沉闷了一会儿,翻书声夹杂着交谈声很快又闹了起来。
“不是说宠物随主人吗?它怎么跟你一点都不像。”我靠在椅子上,撕开了棒棒糖包装。
看着丹尼尔走出教室,金也松懈下来,趴在桌子上:“嗯……颜色还挺像的。”
“颜色?你家的是橘猫?”我还没听他仔细讲过他的便宜主子。
“不算橘猫啦,”金摆摆手,“看上去是金色的!特别闪亮的金色,像阳光下流淌的金子一样闪闪发光。”
“还有其他的吗?再仔细讲讲。”
“讲什么?”
“随便什么都行,”抿了一口糖果,今天是柠檬味的,“就先从你怎么捡到它的开始吧。”
“我在雨天捡到他的啦。当时下着小雨,他又受了伤,我就带回去了。”金耸耸肩,并不很在意的样子,看上去仿佛只是捡了谁丢掉的围巾,“没什么好特殊的。他恢复得很快,我本来想带他去医院检查,结果第二天就没什么大问题了。”
“还真是你的作风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乱捡奇怪的东西回家。”
“他才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!”金气鼓鼓地说,“我继续讲啦。”
“他很特别,和别的……动物,都不太一样。”
永远不要低估了猫奴的战斗力。
金带着我聊过了两节政治课加一节大课间,我看台上那秃子的眼神都不对了起来却还是遏制不住金演讲的激情。
据他本人说,那是一只金色的猫咪。
光滑的绒毛柔顺而油亮,与毛发相同的瞳色藏着星辰流光。
它是美丽的狮子,高傲而野性,就算是在刚捡到它的那一天,也像一个落魄的王族。
“听上去真是相当不好驯服的家伙啊。”
“对的呀,比起驯服,自由果然更加重要吧,”金低下头,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,“像他的这种生物,刻在骨子里的野性真是让人很难办呢。”
白炽灯短路似的一闪,我来不及分清那一闪而过的晦暗到底是错觉还是真有其事,放课铃在这时打响。金的笑容依然单纯无害:“哎呀又要留堂打扫卫生了……凯莉你留下来帮帮我嘛。”
“不帮,”我站起身,调平了呼吸,“本小姐还要去抢北街的新式甜点,没空理你。”
“诶诶这么过分吗?”他跳起来,挥着手臂,“帮我也带一份嘛凯莉!”
“不要。”
忽视他的抗议,我拿着挎包离开教室。走出正门,莫名的心悸让我犹豫了一会儿,选择绕了远路,晚一点再去甜品店。
走在路上,我远远地看见了排队的长龙和星点余晖下耀眼的浮光。
金在那里。
我看了看手表,离下课已经过了半个多钟头,也该打扫完了。
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孩儿,他金色的发丝足以让阳光失色。是亲戚吧,这么想着,我站在了他的身后,准备向金打声招呼——
——咦,项圈?
男孩子也喜欢戴choker的吗?
或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动作,那个男孩抬起了头。我看见了他的眼睛,同时明白了金所说并非完全虚假。
确实是美艳而不可方物的生物,但是他还是说错了一句话。
哪里像狮子,这分明是巨龙燃烧着鎏金的双瞳,傲慢地睥睨着他的珍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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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的同学发现了哦。”
门廊昏黄的灯光洒了一地,黑暗中的男孩压低气息,吹了一口气,“不担心吗?”
“担心什么?”清朗的少年音带着甜软的笑意,“凯莉很有分寸的。”
“况且这不是正合你的心意吗?”金拉住黑色的项圈,让他靠近自己的面颊,“留下疤痕也好露出吻痕也罢……真是可怕的控制欲呢,嘉德罗斯。”
“彼此彼此,论控制欲谁比得上你呢?”嘉德罗斯压抑不住,最终放肆地嘲弄出声。
强而有力的尾巴只像猫儿一样轻轻环绕在他的手臂上,嘉德罗斯金色的眼瞳在黑暗中灼灼发亮。
“活得再久一些吧,人类。”
一些有的没的:
螺丝是龙崽,被宗族甩出来历练受伤,就被金捡回去了。本来螺丝是准备直接走的,但一是贪恋白金的温柔,二是迫于黑金对白金的威胁,三就是斯德哥尔摩了(。)于是决定留下来和他继续酱酱酿酿没羞没躁。
然而金并没有双重人格,这就是个白加黑金。
继续跋涉在努力找回文手尊严的道路上。